让胡路区2026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公告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9-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2026年全区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高火险期; 二、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因生产需要在林区、草原防火管制区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区人民政府或林业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凡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均为违规用火; 三、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炊、吸烟、明火祭奠、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燃焚烧垃圾等用火行为; 四、严禁破坏或占用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及宣传警示标志; 五、严禁其他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用火行为; 六、对违反本公告规定者,依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依法赔偿森林草原损失、承担扑救火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局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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