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示详情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4-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 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 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3〕5 号) 和《长春市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 及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汽开 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 务教育,促进汽开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依法办学,规范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汽开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 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 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促进汽 开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 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适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