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5-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4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要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5 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 限清河区户籍( 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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