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5-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工作需要,决定 从清河区乡(镇)街事业单位和区直事业单位经费形式非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中 公开遴选区直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 公开遴选人数及范围 (一) 公开遴选人数 1、区组织事务服务中心1名; 2、区数据中心1名; 3、区经济技术开发区1名; 4、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1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开资渠道为清河区 乡(镇)街事业单位和区直事业单位经费形式非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 三、公开遴选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公开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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