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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7-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 吉人社函〔 2023〕49号 )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 长府办 规〔 2022〕5号 ) 以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 ( 市、区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 ( 吉人社联字〔 2018〕26号 ) 等相关文件规定 ,经研究决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 12家事业单位,提供25个岗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 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 附件 1 ) 。 二、报名条件 ( 一 )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 ( 含自主招生和保送 ) 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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