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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公示日期2026-09-1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6 年 下 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的 文件精神,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实施,现就我区 2026 年 下 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认定对象和认定条件 ( 一 ) 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大庆市龙凤区户籍、居住证 ( 在有效期内 )的中国公民, 驻大庆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2026 年龙凤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龙凤区域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以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 港澳台居民在龙凤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请详细查看省文件。 ( 二 ) 认定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相应学历 ; 4.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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