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示详情
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面试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3-10-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通过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教育大楼)五楼(长春四联大街 131 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须 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 的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2023 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委托代理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理委托书。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 , 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 , 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考生本人签字上交。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人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