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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3-10-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激励人才助力 “六城联动”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办发〔 2022 〕 36 号) , 为 鼓励企业引进、留住人才 ,提供住房保障支持 ,现将申报我市 20 23 年 度 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企业引进且与企业签订三年 (含) 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3 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 5 万元、 8 万元。 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用人单位按照 20% 、 40% 、 40% 比例承担。 二、适用范围 由 市域内的企业引进 且 签 订 三 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统称高校毕业生), 可 申请 一次性安家费, 每人只能 享受 一次。 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应为 “ 985工程 ” 、 “ 211工程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研函〔 2022〕1号) 公布 “双一流”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的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以及经教育部认定的国 内 外高等院校(相关权威机构评选的全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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