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哈(香)房征决字【2021】第003号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0-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香德街铁路沿线地段棚改项目的需要”,需对香坊区北至香德街、南至水木兰亭二期空地、西至武警七中队、东至铁道线围合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详见征收范围图)依法实施进行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经我区人民政府讨论,现决定: 一、对香坊区北至香德街、南至水木兰亭二期空地、西至武警七中队、东至铁道线围合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详见征收范围图)依法实施进行征收。 二、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按照《香坊区香德街铁路沿线地段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三、《香坊区香德街铁路沿线地段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14日。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要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征收人要积极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双方应当在签约期限内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香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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