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哈(香)房征决字【2020】第010号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0-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香坊区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的需要”,需对香坊区旭升街、锅炉厂围墙、怡园小区、乐民小区围合区域内国有土地房屋(具体详见范围图)依法实施进行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经我区人民政府讨论,现决定: 一、对香坊区旭升街、锅炉厂围墙、怡园小区、乐民小区围合区域内国有土地房屋房屋(具体详见范围图)依法实施进行征收。 二、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按照《香坊区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三、《香坊区旭升街239-279号地段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香坊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要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征收人要积极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双方应当在签约期限内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香坊区人民政府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