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2-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保障城市建设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使用黑龙江省香坊实验农场国有农用土地19632.44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作为香土路打通工程项目用地。 一、拟使用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使用土地目的:拟作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具体工作由属地区政府组织实施并安排。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农作物、树木、经济作物或者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否则,不予补偿。 五、使用国有土地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哈政规〔2020〕16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审批(审核)及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哈政规〔2022〕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属地区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七、本公告有需咨询的问题,请与属地区政府土地征收部门联系。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