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通告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6-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香坊区公滨路化工四路棚改项目(国有土地部分)需要,香坊区人民政府拟对香坊区东至曹家沟、西至香坊南北路 6、北至公滨路、南至香坊东西街42围合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依法实施征收。香坊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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