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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汽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检认定名单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4-11-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提高汽开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按照《长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指导意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期间不得上调保育教育费。有效期满后,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组织认定工作。”汽开区教育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对 2021 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新认定。希望各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再接再厉,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不断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为推动区域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2024年汽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检认定名单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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