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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豪邦•缇香名颂二标段(9#、10#、11#、12#、13#、17#楼)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4-11-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保证金退还项目名称为豪邦·缇香名颂项目二标段(9#、10#、11#、12#、13#、17#楼)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尊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长春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并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2024 年 11 月 27 日,施工总承包单位长春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该项目无农民工欠薪问题,且用工管理资料完备,准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有效期 30 天)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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