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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汽车产业人才公告(1号)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4-12-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关于印发〈 长春市关于实施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汽车、光电信息、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专项计划 〉的通知》(长人组字〔 2023〕9号)、《关于印发〈 长春市汽车、光电信息、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专项 招聘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人组字〔 2023〕10号)以及 《关于印发 〈 关于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汽车产业人才专项招聘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 的通知》 (长人社联〔 2023〕21号) 要求,发挥汽车产业国际化、集群化优势 , 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 共建长春国际汽车城, 经 区党工委 研究决定, 开展 汽车产业人才专项招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聚焦服务一汽和汽车产业 “大研发、大制造、大营销”等领域,共招聘24人。签约成功后直接落实长春市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个人所学专业对口分配到汽车产业相关企业服务3年。服务期满后拥有双向选择权利,可继续留企工作,也可选择在事业单位就职,服务年限计入事业单位工龄。 二、招聘范围 (一)国际大学 QS排名前列的院校相关专业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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