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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参与 张强房屋及附属设施评估工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1-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工作需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已强制拆除的案涉建筑物及附属物等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依据《长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评估机构报名选定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开展建筑物及附属物损失等价值评估工作。 二、委托部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三、委托内容: 房屋、附属物及其他财产的价值评估。 四、报名条件: (一)需列入长春市住房保障局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单内且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二)公司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评估信用记录;(三)评估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四)能确保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全程参与项目评估业务解释答复工作;(五)评估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1995] 第 971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 17 : 00 止。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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