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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汽车产业人才开展资格审查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1-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2024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汽车产业人才公告(1号)》,现将 资格审查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上午 9 : 0 0 - 1 1 : 3 0 下午 13:00-15:30 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进修学校 一楼阶梯教室 ( 吉林省 长春市四联大街 1 0 1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 须持本人有效 期内 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有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需提供无参保证明。 202 5 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国外留学考生需 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及 翻译后的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理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此通知同步以短信形式提醒审核通过考生,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未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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