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非法宗教活动举报奖励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3-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及相关违法行为,现将有关 举报奖励 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事项 1. 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的; 2.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组织的,或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3. 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教育培训,或者以举办 托管班、 研学旅行、夏(冬)令营、修行营等方式向未成年人传播宗教的; 4.在公共场所、走街串巷、进村入户非法传播宗教思想,印刷、散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及宗教宣传品的; 5.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活动的; 6.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境外组织或个人开展宗教活动,或假借文化旅游、慈善捐赠、研学交流等名义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 7.利用互联网、微信群组、社交媒体等平台传播非法宗教信息,或以其他隐蔽方式从事违反宗教互联网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8.其他违反国家宗教政策或法律法规的行为, 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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