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2-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清河区民政局将于2026年3月至5月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请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期登录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在登记管理机关作出相应结论后,持登记证书副本等材料至区民政局105室加盖年检结论戳记。 联系电话:024-7218125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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