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呼和浩特市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车组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 公示日期 | 2022-11-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应对我市突发的新冠疫情,有效缓解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出院人员回家和转院需求,为院前急救医疗资源腾挪 ,有效缓解院前急救医疗资源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根据《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关于推行院前医疗急救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分类管理的意见》(内卫医发〔2020〕25号),特向社会招募符合条件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车组,加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工作,我委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遴选。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非急救医疗护送转运服务 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与非医疗机构之间,需要具备一定转运功能的车辆进行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实施简单照护、搬运的转运服务。当患者在医院获得有效救治后,治愈(好转)出院或转至养老院、 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进一步恢复、康复的行动不便患者;行动不便、残障、失能或半失能老人等看病就医者,不需要配备医务人员、急救药械,仅需要专业搬运工具的助行转运。 二、非院前医疗急救的机构相关要求 1.非院前医疗急救的机构要求 承担我市非急救医疗转运并备案入网的车辆应隶属于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或社会企业,需提供企业资质证明和(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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