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3-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由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定了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6 年第 1 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征收范围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6 年第 1 批次建设用地,位于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春光村;东至水泥路,西至闫家岭河边路,南至河边现状路,北至迎宾大路消防站 ( 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技术图 ) 。 二、 征收面积及地类 :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6 年第 1 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 0.7036 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农用地 0.7036 公顷(耕地 0.3464 公顷)。 三、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项目用地获批后用于修建综合保障营房。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 : 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征地的农业人员。 补偿标准:执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吉市政函﹝ 2024 ﹞ 92 号)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其中,农民集体土地:农用地不低于 120 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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