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2023年度区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2-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3年回民区财政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71万元,现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4.8万元:用于2023年度东乌素图村、西乌素图村、什拉门更村、段家窑村10位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 2.95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中困难学生教育补助发放,就读小学教育补贴每人3500元/年;就读初中教育补贴每人4500元/年;就读高中、高职教育扶贫补助每人5000元/年。 0.96万元:已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无房户,3人户800元/月。 20万元:用于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 2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8万元:用于缴纳防贫保险,防止因意外、疾病等造成返贫致贫。 35万元:配套使用在回民区毫赖沟民宿升级改造项目。 公示期间:2023年2月5日—2023年2月15日 实施单位: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责任人:乔银梅 监督电话:0471-3291062 ??12317 通讯地址: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办公楼三楼扶贫办公室 电子邮箱:jinkezhang1971@163.com 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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