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北辰区福川冲压件厂(普通合伙)职工李水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4-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单位职工李水仙(身份证号:511121********5142)于2025年4月18日向我委提交了(初次)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因你单位拒不出具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我委于2025年4月27日依据《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 [ 2019 ] 32号) 规定 ,作出编号为 S 1120113 202 41136 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之规定,在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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