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公示详情

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补助资金项目的公告

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公示日期2023-04-14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按照呼市民委《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呼民委发〔2023〕18号)文件精神,下达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其为回民区匹配60万元。 根据各村(社区)和攸攸板镇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的项目库清单,经研究决定,将该资金60万元追加至东棚子村蔬菜种植基地(第二期)项目,该项目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218万元。(158万元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6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补助资金。合计为218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改进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4月14日—4月23日)。 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71——3820241 12317 通讯地址:回民区政府3号楼区民委333办公室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