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庆利诉天津市跃辉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裁决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6-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 孟庆利 诉你单位要求 确认劳动关系等 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 25 ]第 255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 一、确认被申请人天津市跃辉商贸有限公司与申请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工资72000元;三、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餐补3960元;四、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提成2209元;五、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电话费1800元;六、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 如你单位对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 5 ]第2 55 号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