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区自查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1-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现将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9日。公示期间,将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回民区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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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内容|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1-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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