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民政局2023年度社会组织 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3-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2023年12月31日前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及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时间 (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送材料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8月30日。 (二)网上填报完成时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完成20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意见反馈情况。因未及时查看反馈情况而导致延误年检纸质材料报送,视为未参加年度检查。 三、年检内容和重点 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内部建设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人员管理情况、参与社会服务情况、接受监督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所有社会组织必须按照章程样本(已发社会组织群),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章程。 (二)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检查组织建设、制度落实、活动开展等情况。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 (四)登记、备案、核准事项履行相关手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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