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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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系广州雪松集团呼和浩特市分中心)的征集线索通告

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公示日期2024-04-2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明该案犯罪事实,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该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是在广州雪松集团呼和浩特市分中心参与雪松集团相关理财产品投资的人员,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截止,户籍地、居住地在呼和浩特市四区的投资人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属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非市四区户籍地、居住地者到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 原广州雪松集团呼和浩特市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经侦大队主动说明问题情况,积极退回违法所得,拒不退缴违法所得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办案民警:张警官、杨警官 联系电话:0471-3489110 市四区经侦大队办公地址: 回民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石羊桥路中山西路派出所五楼506 赛罕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街赛罕区公安分局 新城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新城区公安分局6楼 玉泉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北街友谊小区门口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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