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天津市北辰区 / 公示详情

关于张意诉天津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裁决书的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
公示日期2025-08-2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 张意 诉你单位要求 确认劳动关系等 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 25 ]第 314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认定申请人 张意 与被申请人天津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 22 年 5 月 5 日至20 25 年 4 月 1 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20 24 年1 2 月1日至20 25 年 2 月 28 日的工资 17350 元;三、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防暑降温费1002.8元;四、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的冬季取暖补贴335元;五、 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如你单位对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 25 ]第 314 号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