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码”应用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 公示日期 | 2024-12-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企业码”相当于市场主体的“身份证”,无需额外申请,各市场经营主体只要在登记机关办理完设立、变更等业务后,即可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或 小程序)生成“企业码”,一次生成,永久有效。纸质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右上角也 附有 “企业码”。各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和执照管理员可通过 、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领取企业码。企业码包含获取最新的营业执照信息和其他已关联的信息,相关单位及群众可用 、支付宝“ ”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本身 带 的“ ”扫描“企业码”查看相应的信息。“企业码”在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高效能等方面具有极大的便捷性。亮照经营,经营主体可以把企业码张贴在经营场所,市场监管人员使用手机“ ”即可查看到电子营业执照信息,以便于市场监管;其他政务人员走访时也可通过手机“ ”企业码了解企业基本信息。携码办事,经营主体可携带企业码去办事,办事系统通过扫码获取企业信息,无需信息录入。企业宣传,经营主体可以把企业码印发在个人名片、宣传材料上,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扫码查询到经营主体信息,方便公众快速了解经营主体。产品溯源,经营主体可以把企业码 印发 在产品上,消费者可以扫码查询到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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