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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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回民区和宣堂中医诊所《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公示

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公示日期2024-12-19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你机构报送的办理歇业并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经我委审查核实,同意位于回民区新华西街铁一中东侧50米的回民区和宣堂中医诊所歇业并办理注销登记,《中医诊所备案证》由我委收缴,注销后不得以回民区和宣堂中医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 ( 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0471- 6303093 回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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