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天津市北辰区 / 公示详情

关于刘凯诉天津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决定书的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
公示日期2025-09-19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 刘凯 诉你单位要求支付 工资 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 定 字[202 5 ]第 387 号仲裁 决定 书, 决定 书主要内容为:申请人 刘凯 诉被申请人 天津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委于 2025年6月18日 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独任庭), 本案于二〇二五 年九月二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撤回理由:本人自愿撤诉 。 本委经审查认为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达,应准予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决定准予撤回仲裁请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 5 年 9 月 19 日 文件下载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