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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公示日期2025-03-0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 获取 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0月30日对回民区太食兽餐饮店进行的国家餐具安全抽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餐具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回民区太食兽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餐具;生产日期:2024-10-30;样品数量 2个,备样数量 1个;检验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 (二)不合格餐具处置情况 回民区太食兽餐饮店涉嫌餐具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之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对当事人回民区太食兽餐饮店处罚如下:警告。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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