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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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公示日期2025-03-2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 部〈 部〈 教师资格条 例〉 例〉 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回民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 的居住证 ,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有效期内的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 大陆 通行证或5年 有效期的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资格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 定坚 决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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