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8-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国务院关于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回民区张鱼定中医诊所 向我局提出撤销诊所备案申请,现依法予以撤销。撤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 张鱼定中医诊所 备案编号: PDY 81032X15010317D2222 执业地点: 回民区巴彦北路呼钢小区 2号楼1层15号 设置人员: 张鱼定 主要负责人: 张鱼定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诊所不得以被撤销编号的诊所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回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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