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胥金玲诉孝义市宝誉荣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裁决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1-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 胥金玲 诉 你单位要求支付 工伤待遇等 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 5 ]第 943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裁决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2026.2元;二、裁决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3420元;三、裁决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130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9592.17元;五、裁决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医药费33298.56元;六、裁决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3460.9元;七、裁决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申请人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690元 ; 八、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如你单位对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 5 ]第 943 号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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