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建东诉中信顺达(天津)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裁决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1-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 娄建东 诉你单位要求 确认劳动关系等 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 25 ]第 931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认定申请人 娄建东 与被申请人中信顺达(天津)物流有限公司于 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5月27日 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5月27日期间的工资16800元 ; 三、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344.8元;四、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7785元;五、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5月27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7000元; 六 、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如你单位对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 25 ]第 931 号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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