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2-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的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草原明珠绿夫人生鲜超市经营的炒瓜子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炒瓜子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炒瓜子 ;生产日期:2025年07月27日;抽样基数:4.032kg(含备样);检验机构:内蒙古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编号:2025-JD-01-3808-380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草原明珠绿夫人生鲜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炒瓜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经调查,其行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减轻适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免予行政处罚决定。 三、整改与复查要求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草原明珠绿夫人生鲜超市对本店的食品安全负责,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草原明珠绿夫人生鲜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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