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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公示日期2026-04-0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的呼和浩特市蓝天中学经营的生姜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生姜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生姜 ;购进日期:2025年10月12日;抽样基数:3.1kg;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No:HRC202512080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蓝天中学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规定,经调查,其行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从轻适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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