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3-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训基础条件建设,加强基地分层分类分模块管理,提升高素质农民理论学习、实践实训、创业孵化、延伸服务等工作质量水平,决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遴选条件 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遴选要统筹利用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探索政企合作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承担培育任务。 1、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自愿在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应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队伍或指导员团队,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确保培训基地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团队。县(区)级培训基地师资人员构成中须从市级聘请不少于3名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从本县(区)级聘请不少于5名农业系列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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