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爱鑫诉天津日月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津西青劳人仲裁字〔2024〕第1176号)裁决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1-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高爱鑫诉天津日月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计时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西青劳人仲裁字〔 2024〕第117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一式 3份,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 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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