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朔州市平鲁区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7-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6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6〕206号)和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6〕15号)文件精神,在我区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现面向全区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的服务主体,包括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3 、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 4 、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5 、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6 、参与作业的农机户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 7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 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优选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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