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孝臣诉山东科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裁决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1-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刘孝臣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裁字[2025]第102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1500元;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5195?元;三、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0130元;四、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自2024年6月6日至2025年8月27日的医药费160252.78元;五、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自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20日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4247.52元;六、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687.5元;七、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1日和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570元;八、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申请人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防暑降温费10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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