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天津市西青区 / 公示详情

关于郝蕾诉天津市金橙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西青劳人仲裁字〔2025〕第163号)裁决书的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
公示日期2025-03-14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的 郝蕾 诉 你单 位 劳动关系 劳动 人事 争议 仲裁 案件 。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津西青劳人仲裁字 [202 5 ] 第 163 号 仲裁裁决书 , 主要内容 如下 : 确认双方自 2022年10月4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 5 年 3 月 14 日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