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6-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省市审批部门通知要求和近期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7月12日、13日发放2021年度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现请自取的申请人到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长治市潞州区德化门西街19号二楼制证发证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务必将认定申请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申请人领取证书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 《2021年长治市潞州区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结果公示名单》(以下简称公示名单)见附件。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按照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错时错峰领取,请申请人积极主动配合,全程佩戴口罩,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公示名单》序号1-220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领取; 《公示名单》序号221-440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7月12日下午领取; 《公示名单》序号441-660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7月13日上午领取; 《公示名单》序号661-859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7月13日下午领取。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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