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金美迪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2-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近日,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举报,依法对天津金美迪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MAD817DF87 )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单位 在 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7 月存在超时加班情况,共有 7 名职工加班时间超过国家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36 小时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一版)》第二十四项之规定,决定对该单位处以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 2800 元 (大写贰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 现我局通过 北辰区政务 网站予以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 2 月 3 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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