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通知书——天津御景湾投资有限公司[北辰规资(规划)修复通知﹝2026﹞4号]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北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2-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单位建设的天津恒大御景湾项目(恒逸华庭)22-2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2017北辰住证0024)已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18年11月29日完成规划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018北辰建验证5021),但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档案移交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经审理,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第八十条、参照《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条,《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第109项的规定,已于2026年1月30日依法向你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北辰规资执(规划)罚﹝2026﹞4号。 现将信息信用方面的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该行政处罚信息将在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北辰规资执(规划)罚﹝2026﹞4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天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局政务网站、市司法局政务网站等途径进行公开公示,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3年。公示期内将对企业招投标、申报政府扶持资金、评优评先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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