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宝坻区 |
| 公示日期 | 2017-07-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立足宝坻,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主要指标 到202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以天津市与我区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准) 到2030年,全区受污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