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河区依法实施“三无 ”船舶查扣处置工作的通告(2025 年第一批次)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宁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7-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或未经建造检验擅自非法建造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以下简称“三无?”船舶),打击非法组织捕捞红虫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保护水域环境、关爱水生生物、维护水域生态平衡的良好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署缉发〔2021〕88?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公安宁河分局、区政务服务办等部门组建宁河区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和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专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 日内,已被暂扣船舶的 所有者,携带船舶证书或 其他船舶所有权证明材料,到宁河 区清理取缔“三无 ” 船舶和打击非法捕捞 行动专 班集中办公 地点( 宁河 区农业农村委 员会 )办理登记、核实、确认工作,并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处理。 二、逾期无人认领或未到行动专班集中办公地点进行登 记确认的,由行政处罚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没收。 三、经过 调查核实,所扣船舶所有人无法提供船舶证书 等有效证件的,执法部门按“三无 ”船舶认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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