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宁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确保宁河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趋利避害、防灾减灾作用,根据《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6年4月15日00时至2026年10月15日24时,开展高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年实施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区域 岳龙镇、东棘坨镇、丰台镇所辖界内。 三、作业方式 利用“三七”高炮、火箭发射装置向空中发射含有催化剂的弹药,达到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目的,人雨弹或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可能出现弹药残骸掉落,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 四、如发现炮弹残骸应立即报告,严禁自行捡拾、拆卸或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五、当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请及时报宁河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69192205 特此公告。 响天气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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